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万吨三胺产能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102-500102-07-02-554806)已批准技改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改造建设资金30%来自自筹,70%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装置的反吹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利旧现有浓缩系统、熔盐系统、循环水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尾气系统、变电所、6KV配电所、包装楼、DCS控制室等设施,对公司现有年产6万吨三聚氰胺产能装置进行节能改造,实现降低装置能耗。
本次招标合同最高限额为227.757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三聚氰胺产能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反吹阀采购招标”,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6万吨三聚氰胺产能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反吹阀采购招标技术要求”要求的工作范围、供货范围,提供根据技术要求完成阀门本体及辅助功能的详细设计制造供货、计算及制造图、制造技术方案、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如果有)、制造用材料、整套阀门系统及材料、防腐及运输用支撑、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资料、运输保险、现场组装、安装指导、试验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6万吨三聚氰胺产能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反吹阀采购招标技术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必须完成项目阀门本体及辅助功能设计制造,并将货物运送买方现场并具备安装条件。
2.4质量保证期:从投料试车72小时性能考核合格次日起12个月或设备运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期的为准;
2.5实施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沿江路1号6万吨三聚氰胺产能装置节能改造项目现场买方指定位置,买方负责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制造商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2)制造商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内容涵盖如下:
3.1.2、代理商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2)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满足3.1.1的要求;
3.1.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分包投标;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30 10:00*。
联系人:陈娟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chenjuan@dlzb.com
QQ:320412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