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储运中心烘干装置扩建项目 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利用现有预留地,增加一套1000吨/天烘干装置。并卸粮、净化系统提升能力,更换筛分前后斗提机和地坑刮板、增加滚筒筛200吨/小时(布置在顶层,距地面15米,与现有斗提中心线3.5米),使二套烘干装置共用一个烘前仓,从烘前仓下增加刮板输送机至产出合格烘干玉米进入下面可出入车辆的烘后仓止(原有烘后仓拆除),此烘后仓为二套烘干装置共用,增加刮板输送机和斗提机进烘后仓,新、老烘干塔分别进烘后仓,另包含设备拆除并修复利旧:地坑原MS50刮板机拆除后设备检修,喷漆,安装至潮粮仓下进塔前提升机;潮粮仓前斗提机拆除后设备检修,喷漆,安装至新建干粮仓下进仓提升机。
蒸汽及凝结水:本烘干装置在蒸汽主管线中接分支,接到烘干塔换热器,凝结水接到现有的冷凝水罐。
烘干能力:30%玉米 1000吨/天,烘干装置设计能力水分:30%烘干到14%。换热器:汽电两用。电按60000度/天,每天先用电后不足的用蒸汽补充,但蒸汽部分考虑没有电的情况下满足烘干塔满负荷运行。蒸汽:180度,0.75-0.85Mpa。
2.3计划工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月内。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2.5招标范围
2.5.1本项目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要求:工艺要满足,卸料地坑、坑内刮板机、筛前筛后斗提机、以及烘前仓和新建烘后仓(运输车辆进仓下装车)共用要求,要实现各烘干装置独立运行目的,设备布置科学合理,便于烘干后粮食车载运输。
2.5.2本项目卸车、净化、输送能力要求:卸车、净化装置输送设备能力≥400t/h,进烘干塔输送设备能力≥200t/h,出烘干塔输送设备能力≥200t/h。烘干塔料位和输送设备实现联锁功能。
2.5.3本项目承包范围:
由地坑刮板机起至干粮装车止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其中包含地坑刮板机,筛前提升机,初清筛,潮粮仓前提升机,潮粮仓下刮板,塔前提升机,烘干塔,塔下刮板机,干粮仓前提升机,干粮仓,溜管,悬梯及井字架和原有烘干塔烘后粮输送到干粮仓等,另地坑原MS50刮板机拆除后设备检修,喷漆,安装至潮粮仓下进塔前提升机;潮粮仓前斗提机拆除后设备检修,喷漆,安装至新建干粮仓下进仓提升机,烘后仓,筛前斗提拆除。但蒸汽系统,乙方负责提供含配对法兰的换热器、调节阀和疏水器及本体携带的电气仪表,甲方负责管线及其他材料的供货及蒸汽系统安装施工。
1、甲方负责旧设备拆除,乙方负责旧设备的钢结构(含井字架、平台、走梯等)拆除。
2、乙方负责利旧设备及钢支架维修、改进、安装、调试等。
3、乙方负责新设备及钢结构(含井字架、平台、走梯等)制作、安装、调试。
4、含部分电气、仪表。详见技术规范书;
5、所有设备安装基础由甲方负责,到预埋件为止,因安装或拆除设备而引发的孔洞及孔洞修复、防水修复等隶属于土建专业的皆由甲方负责。
6、换热器等压力容器到货必须附有出厂文件(合格证、制造过程的监检文件等),如果自己制造应有相应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
7.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工艺流程、基础设计条件、工艺调试及人员培训和在此工艺中所有设备(设备及管道本体携带的成套电气、仪表,含接线箱、控制箱)、管道(包括阀门、法兰等),取样口、管道支架、护栏、操作平台、爬梯、防雷、接地等及以上设备管道布置和安装,改造设备的修复(不含土建)、安装。甲方负责蒸汽、冷凝水、仪表风管线及管线上的阀门、保温等和土建工程(含斗提机、刮板、滚筒筛、烘干塔、烘后仓等混凝土基础及预埋板)施工。若因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等,设计院提出改进意见,以设计院设计为准,乙方不得增加工程费用。
8.电加热装置控制柜由乙方提供,电加热用电量至少均分5个档位远程和就地控制,电加热装置动力柜及控制柜的电缆由甲方提供,电加热装置动力柜、控制柜的安装由甲方负责。电机控制中心(mcc柜)和自动控制柜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需提供详细的每台电气设备容量及控制、信号、启动、变频等要求,PLC控制系统甲方提供。从甲方变电所、I/O室、控制室到现场直供电缆和槽板,由甲方负责供货及安装;乙方界区内的槽板、电线管及通过乙方电气仪表箱转供的电缆等由乙方负责供货及安装。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并且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质量故障或由于卖方质量引起的事故,由卖方免费修理、更换和承担相应责任。
2.8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人民币;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0%预付款 、30%现场到货款、40%性能考核合格后付款、10%质保金,具体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具有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许可范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烘干能力技术和设备制造资质,能提供单套烘干能力业绩1000吨/日及以上项目业绩。
3.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有效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并分别签订安全协议。
3.2.1本次招标 接受两家单位通过“联合体”方式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017年至今单套能力1000吨/日及以上烘干塔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中必须体现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19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06-14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2-06-20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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