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得批准并予以公示!
据了解,根据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茂名生态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该项目拟对现有煤制氢装置进行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目前,该装置现有3台气化炉,两用一备,每台炉日处理干基煤能力为1500吨。本项目拟对煤制氢装置B气化炉、C气化炉进行改造,A气化炉不变,改造内容包括:新增煤浆提浓系统,新增油渣的储存与输送、冲洗油系统及管线,新增1台高压灰水泵,优化气化烧嘴、文丘里洗涤器、耐火砖结构,改造中间渣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项目改造完成后煤制氢装置产品气从20万Nm3/h增至24.8万Nm3/h(其中氢气线从18.8万Nm3/h增至23.6万Nm3/h,异壬醇合成气1.2万Nm3/h产量保持不变),副产品仍为克劳斯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本项目总投资17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