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1-3-21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尿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2规模:2X350MW燃煤供热机组。
2.3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3.1名称:尿素
2.3.2数量:全年使用约4600吨.
2.3.3参照国家标准GB/T2440-2017,尿素品质应满足工业用合格品的技术指标要求,品质见下表: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优等品合格品
1总氮(干基)%≥46.4≥46.0
2缩二脲%≤0.5≤1.0
3水分%≤0.3≤0.7
4铁%≤0.0005≤0.001
5碱度(NH3计)%≤0.01≤0.03
6硫酸盐(以SO42-计)%≤0.005≤0.02
7水不溶物质量分数%≤0.005≤0.04
8颗粒(d1.18mm-3.35mm)%≥93≥90
2.3.4其它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2.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尿素站内。
2.5交货期:2023年1月1日开始供货,至2023年12月31日陆续供完;若北方公司进行统一采购执行供货后,本合同自行中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份3000吨以上尿素供货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2.1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并提供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原生产或制造厂家代理销售授权书及原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资质扫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8日9:00起至2022年11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时。
联系人:杨微
手机:1572668428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15726684286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