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镇
1、招标条件
本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氨水采购项目*,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生产成本,招标人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氨水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资金来源:生产成本
2.5招标范围:货物采购以及所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及相关服务。
2.6交货期:接甲方通知供货,一年内交清全部货物。
2.7交货地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储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括本次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以2019年11月至今的合同为准)。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省级及以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下午17时00分--2022年12月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