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制氢合成氨联合优化项目6MW汽轮发电机组1台(WZ20221212-2523-17916-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氢合成氨联合优化项目6MW汽轮发电机组1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1.7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不接受与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商务偏离。
3.1.9 投标人所提供的高速反动式汽轮发电机组应该是已经证实设计的成熟机型,在近5年(2018-2022)以内国内石油化工行业中具有2台及以上高速反动式汽轮发电机组,机型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进汽压力温度不低于8.8MpaA/535℃、进气量不小于110t/h、排汽压力不低于3.4MpaA、发电机功率不小于6MW的高速反动式汽轮发电机组),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可现场复核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设备型号、进气量、进气温度、排气压力、数量、同签订日期、交货日期、运行时间等)和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对应发票印件,以上材料缺一项则否决。
3.1.10 投标人应具有3台及以上高速反动式汽轮发电机组,机型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进汽压力温度不低于8.8MpaA/535℃、排汽压力不低于3.4MpaA,发电机功率不小于6MW的高速反动式汽轮发电机组),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可现场复核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设备型号、进气量、进气温度、排气压力、数量、同签订日期、交货日期、运行时间等)。
3.1.11 本标的汽轮机要求采用高速反动式工业汽轮机技术,设计制造标准按照API612-2014,计转速应不低于8000转/分。
3.1.12 本标的汽轮机的转子采用实心刚性整锻转子,主轴由整块高强度合金钢一体锻造而成,所有叶片应直接安装在转子上,转子不得采用叶轮、套装或焊接结构;所有叶片组应有防止围带断裂的措施且均为非调频叶片;汽轮机通流部分必须采用导叶持环结构,不可采用隔板结构。
3.1.13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汽轮机本体及撬块的设计、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汽轮机制造商。主要部件如汽缸、转子、叶片、汽封、轴承等设备必须在投标人工厂内进行设计、加工、制造、检验及装配,不得采用贴牌、分包、外购等方式在非投标人工厂进行生产。招标方人员(或招标方委派的第三方)进行驻厂监造。
3.1.14 投标人提供的汽轮机必须在投标人工厂内完成水压试验。按照API612-2014标准做高速动平衡实验及按照额定转速120%进行超速试验,按照API612-2014标准做整机装配后的通蒸汽空负荷机械试验等,且均必须由招标方人员(或招标方委派的第三方)进行现场见证。
3.1.15 投标人提供的汽轮机需采用集装撬块化设计、制造并在投标人工厂内完成全部装配后运抵项目现场,现场不揭缸。
3.1.16 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的,均予以否决。
3.1.18 投标人对标书要求的*项逐项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未提供或者不响应的否决。
3.1.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20 投标人需承诺(承诺书需盖章):满足2023年9月30日交货期。
3.1.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报价方案,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4日 9:00时至2022年12月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6日09:00时*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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