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净化装置EPC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华陆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净化装置EPC总承包-甲醇过滤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请登录)
标段(包)名称:华陆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净化装置EPC总承包-甲醇过滤器-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甲醇过滤器
2.2 交货期: 投标人提供最短交货期
2.3 交货地点: 新疆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同心工业园区内东侧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属于*合格供应商;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5投标人需在招标人与项目业主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中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报名时间:
从2023-01-05 09:00 起至2023-01-10 16:00止(北京时间)
*获取时间从2023-01-05 09:00 起至2023-01-10 16:00止 (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