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采购条件
*受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搬迁升级技改项目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搬迁升级技改项目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采购内容: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
2.5、交 货 期: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交货;
2.6、交货状态:汽车运输到买方施工现场,由投标方负责卸车、安装、调试、校验合格、正常运行交出;
2.7、交货地点: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大桥西路)199号,项目施工现场。
3.参与谈判采购的资格要求
3.1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2 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或其它商业活动中不得有因行贿、围标串标、造假或其它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而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5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标的数字式电子汽车衡必须是全新的、当前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煤化工或石化行业应用的、吨位不低于120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成功连续运行的业绩;且需提供与业绩相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及全套交货文件复印件。
(5) 数字式汽车衡需具备防二次雷击功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日*获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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