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内蒙古 投
一、招标条件
*受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项目甲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项目甲醇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交货期:按买受方订货通知要求分批交货,交货应保证及时性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随时提供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甲醇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具备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货物),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具有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近期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不强制要求必须为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至少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6、信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9日(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提供电子版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