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86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斗提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陕化尿素工序装备提升改造项目需采购带式终冷器斗提机1台、带式返料斗提机1台、带式成品斗提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设备本体及配套备品备件设计、材料、检验、试验、设备运行所需备品备件、现场安装及维修用的专用工具、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车板交货、维修安装专用工具、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随机资料(包括设计资料、完整技术参数表、电子版(dwg2007)设备总图、安装基础图、荷载分布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与服务、完成性能考核、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国产品牌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接受国外(进口)品牌的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业绩要求: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大颗粒尿素斗提机供货业绩(提升能力≥140t/h)不少于3份;
非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大颗粒尿素斗提机供货业绩(提升能力≥140t/h)不少于3份。
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和业主单位验收报告盖章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技术参数、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有效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品牌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只接收人民币报价,投标方报价应为设备到厂价,关税、产品税、增值税等均包含在投标方报价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2日08时00分到2023年4月18日18时00分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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