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江苏
招标概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庆石化碳一板块安全环保提升及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煤气化装置捞渣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石化碳一板块气化装置捞渣系统设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气化装置捞渣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欢迎拨打手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必须提供制造过类似的设备至少 5 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技术协议、合同及增值税发票。
3.1.7 投标方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在本项目相近的介质条件和处理能力下,最近5 年内至少在 4 套煤气化装置使用,其中至少 2 套运行 24 个月以上。卖方必须提供设备安装、运行状况清单,包括用户的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和实际的运行性能。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反馈证明等(供应业绩)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5日 8:00时至2023年4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