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北京
招标概要
加油站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溶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油站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溶液)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目的:降低柴油尾气净化液采购成本,提升柴油尾气净化液销量,促进柴油的上量
2.2采购预算:预计车用尿素水溶液36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3招标范围为:加油站桶装、散装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保期不低于18个月。所提供车用尿素水溶液在质保期内,且提供每批次车用尿素的质检报告。
2.4合作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2.5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交付到指定站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溶液)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如2022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仅提供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每年至少1个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溶液)业绩。需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发票等证明文件(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其中一个独立法人投标。
3.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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