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河北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翔大街60号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和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88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请登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4项单机容量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厂烟气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非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业绩)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168小时试运验收证书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10 09:00到2023-06-20 1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3 09:00。
*六、开标时间*6.1*开标时间:2023-07-03 09:00。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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