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总承包工程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2.2.项目规模:一期2×1000MW机组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总承包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9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正常运行时间1年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提供业主联系方式可供查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27 16:00到2023-07-05 23:00。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