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吉林
招标概要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采暖期尿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采暖期尿素采购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采暖期尿素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2023年-2024年采暖期尿素供应商选择;
2.3供货地点:长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2.4供货期及配送: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配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码垛等并承担其费用;
2.5最高投标限价:
2.6质量要求:按采购人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2.7供应商选择家数: 1 家;
2.8计划采购数量 600 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数量相同,且不对成交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供货数量做保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徐然 手机:13581934849)。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1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3.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尿素销售合同业绩 1 份及以上,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内容);
3.5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3.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提供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7 月 10 日至2023年 07 月 14 日,每天 8:00至 12:00 ,下午 12:00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8 月 02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08 月 02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然
手机:1358193484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0867
邮箱:yewu@dlzb.com
QQ:310444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