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四川
招标概要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 交货期: 按照订单要求
2.3交货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尿素造粒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部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国家规定的材料标准及参数
(1)报价为送货到泸天化尿素造粒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现场的价格。如验收不合格,卖方负责材料的退场,买方概不负责。 (2)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泸天化尿素造粒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现交付,我方现场监理单位及现场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后25日内,根据验收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供货货款的100%作为材料款,如遇业主进度款未能及时拨付,则付款日期顺延。(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0%,承兑汇票50%。。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关生产资质或代理相关授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标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须有相关供货业绩;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从2023-08-10 09:00起至2023-08-15 16: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