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8/19-QT-004)
一、 招标条件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华电能源齐热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碾北公路1号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3月-2024年9月(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1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新建(或改造)工程安装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能够明确显示机组容量)、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11.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3-01 13:27到2024-03-11 17:00。
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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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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