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宁夏/银川市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公司2024-2025年尿素及聚丙烯成品承揽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一:尿素成品业务外包服务
(1)尿素产品装卸车及剩余产品的回收和整理;负责尿素成品初次码盘、码高垛、拆垛砸肥码盘、倒破袋、火车捆绑加固、火车拍照、短途倒运(甲方厂区内或厂区间倒运)、非优等品标识(盖章)、叉车业务等作业。
(2)负责库房地面、汽车、火车装车站台、作业现场的卫生清扫。
(3)负责采购装车所需的纸板、绳、薄膜、铁丝等物资,并处理影响装车的车厢问题。
(4)工作量:年生产约84万吨尿素产品的装车发运。年装车发运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标段二:聚丙烯成品业务外包服务
(1)聚丙烯汽、火车装车、码高垛、拆垛码盘、短途倒运等作业,装火车后对火车车厢进行捆绑加固施封;
(2)聚丙烯成品库房地面及库内设备设施、汽车、火车装车站台、停车场、作业现场的卫生清扫;
(3)使用叉车进行聚丙烯的发货、转运、倒破袋、托盘及其它装车物资的整理。
(4)工作量:年生产约10万吨聚丙烯产品的装车发运。年装车发运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尿素成品业务外包服务标段二:聚丙烯成品业务外包服务)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书;
3.2 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3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发票扫描件。
3.4 人员要求:
3.4.1标段一、标段二人员通用要求
(1)人员身体健康,提供近1年以内健康体检证明。
(2)叉车司机需持有有效叉车操作证。
(3)装卸人员(重体力劳动)年龄18-58岁。
(4)服务人员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属地单位管理,无违法案底。
3.4.2标段一人员具体要求:
按同批次火车最多28节、汽车同时最多8辆。1辆叉车最多只能负责3辆汽车或3节火车,每辆汽车或火车不少于2名装卸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人员不少5名,汽火车各作业点必须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现场主管(负责人)不少于1人,满足清扫、托盘回收、车辆秩序维护等作业需求,总人数不少于100人,人员不能出现疲劳作业现象。职责分工明确,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安排合理,组织架构图示清晰。
3.4.3标段二人员具体要求:
其中叉车司机不少于4人、装卸、清扫卫生人员不少于7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现场作业总人数不少于12人,具体作业人员配置需能完成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明确,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安排合理,组织架构图示清晰。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近1年(2022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6 商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分包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业务分包。
3.9投标要求:投标人可对标段一和标段二同时投标,,也可只投标其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中两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00:00:00分至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06:00:00(北京时间)。(请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2日8时30分*。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