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云南/昆明市
招标概要
一、谈判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请登录)受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合成氨罐区安全整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合成氨罐区安全整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编号:B53A00724001090C1
2.4项目概括: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解化自查液氨罐区存在风险。为本质上降低企业风险,需对液氨罐区安全整改。
2.5采购范围:完成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合成氨罐区安全整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发包人合成氨罐区安全整改项目中新增部分(包括低温氨库(含冷冻机组)、低压常压闪蒸等)、改造部分(包括液氨计量槽、中压闪蒸槽等)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自动控制、土建、给排水、消防、暖通设备及管道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交货及安装、施工、调试、试车、技术服务等。同时完成设计阶段组织HAZOP分析,完成安全、消防、职业健康设计专篇编制并配合采购人三同时手续的办理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6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预算金额:2750万元。
2.7工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通过采购人评审后45日历天内开始现场施工,设备主体材料及附件满足施工进度需求;项目改造部分(液氨计量槽、中压闪蒸槽等)及改造部分附属设施要求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调试投运正常并验收合格;整个项目要求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调试投运正常并验收合格。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每推后一天完成,按20000元/天标准进行累计罚款。
2.8项目地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厂区)。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及采购人使用要求并通过监管部门和采购人的验收。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采购人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人员要求:
拟派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2)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新/改建2000m?以上规模的常压液氨储罐EPC总承包业绩或LNG储罐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2024年 5 月 23 日至2024年 5 月 25 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