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概要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新疆煤化工脱硫剂计划招标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XJ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到货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翠竹路1666号,具体明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明细表)、标段等见下表:
2.1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2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方式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每标段推荐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厂家在供货中出现任何问题终止供货,依据评标委员会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依次递补供货厂家或重新招标。
2.3招标物资明细表中物资为常用物资及估算用量,不代表实际采购的全部物资明细及数量,凡与招标明细表物资具备相同功能物资均纳入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实际采购规格型号、数量以采购人以采购订单为准。
2.4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严重偏离招标人正常采购产品市场价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否决相应投标人投标或将该标段做废标处理或取消已公布的相应资格。
2.5当中标人经营发生重大困难、国家、政府公示、公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经营风险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串标、围标、达成价格协议联盟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发现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招标人有权在招标人之外采取其他合法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7凡是无故不接受招标人订单、拖延交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同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的包装、运输有特殊要求的,报价人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有近三年内(2021年1月以来)同等类型脱硫剂的销售业绩和同类型脱硫剂的产品鉴定报告。(在投标书技术文件中列出业绩清单, 清单中包括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工况、规格、运行状况、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5.资质要求: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 资质、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检验报告;
3.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3以上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项目中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