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概要
(招标编号:CHD)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2024年-2025年尿素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409号
2.2项目规模:预估量250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365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2025年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尿素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供应商),应提供尿素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10 10:00到2024-07-17 17:00。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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