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吉林/长春市
招标概要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期尿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期尿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JLTCZB-2024-CC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600元/吨(价款含税,包含包装、运输、保险、装卸、码垛、人工、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出卖方完整履行合同有关全部费用)。
5、采购需求: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期尿素采购,预计340 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买受方不对出卖方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作保证)。
6、供货地点:长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7、供货期及配送: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配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要求含运费、税金、装卸、码垛及其他杂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尿素技术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
3.3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在2024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3.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提供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拒绝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