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黑龙江/七台河市
招标概要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大颗粒尿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070)
一、招标条件
本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大颗粒尿素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10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大颗粒尿素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东岗村东岗工业园区1号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大颗粒尿素改造项目建设1套四层框架,层高分别为7.2m/3.8m/5.0m/7.2m,室内外高差0.2m,建筑消防高度23.4m(室外地面到檐口高度),建筑规划高度24m(室外地面到女儿墙顶高度),占地面积:508.3m2,总建筑面积:1533.82m2,属于严寒B区。
2.4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全部主体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5月至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其他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过质量验收合格的类似业绩至少3项(提供合同、验收报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28日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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