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
招标概要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西部)区域工业尿素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新华电厂工业尿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庆热电-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新华电厂-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2.2规模:大庆热电为2×350MW的超临界参数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华电厂为300MW机组。
2.3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投标人必须对上述2个项目同时投标和报价,若中标,分别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满足GB2440-2017《尿素》中工业用尿素合格品验收标准;外观:半透明白色或乳白色均匀光滑颗粒状,无机械杂质。总氮(N)质量分数≥46.4%;缩二脲的质量分数≤0.5%;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0.0005%;碱度(以Np的质量分数计)≤0.01%;硫酸盐(以SO4计)的质量分数≤0.001%;氯化物(以Cl-计)的质量分数≤0.0003%;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005%;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0.01%,投标方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检测报告(报告须符合尿素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并注明生产厂家名称)。
工业尿素数量共4000吨,供货期1年,其中:
①新华电厂1500吨(其中罐装数量约1400吨,袋装数量约100吨);
②大庆热电2500吨(其中罐装数量约2400吨,袋装数量约100吨);
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并以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罐装及袋装尿素结算价格一致。
罐装尿素:投标人须配有专用尿素槽罐车(不得与粉煤灰、水泥等其它运输车辆混用),单车运输量约在30吨左右,尿素槽罐车的槽罐及相关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至水解罐内,槽罐车自带车载压缩空气和连接软管及接头等相关卸车操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袋装尿素: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分批交付,交付批次及交付时间应由招标方确定,托盘装运,并由中标供应商卸货至工业尿素临时存储区。
2.6交货地点: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民街100号;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2.7交货期:大庆热电:一年(2024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19日)
新华电厂:一年(2024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1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具有2项所投产品的尿素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检测报告。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请登录)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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