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纳雍县煤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2)建设单位:纳雍县金熙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贵州纳雍县沙包乡和寨乐乡交界区域纳雍县煤电一体化产业基地
(4)项目建设背景:
纳雍县煤电一体化产业基地规划范围22.21km2,主要规划建设200万吨级煤制清洁燃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套;30万吨级乙二醇项目1套,以及循环经济利用及甲烷深加工制取LNG等项目,分三期实施。
根据贵州省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布设情况,目前毕节市尚无危废集中处理设施,结合毕节地区交通运输不甚便利的特点,如果基地没有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接收处置,将导致基地危废长距离运输或在企业内部过量无序贮存,存在监管困难、污染物渗透、流失的环境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对基地的危废进行合理就近收集处置,故纳雍县煤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在产业基地内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5)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泥干化、焚烧、固化稳定化及安全填埋场。干化车间、焚烧车间和固化稳定化车间共称为生产区,占地面积3.27hm2,填埋场占地面5.97hm2,生产区位于安全填埋场的北侧,与填埋场毗邻。本项目的生产生活管理办公依托产业基地的行政管理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渗滤液收集后送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设计污泥干化规模为180t/d,焚烧规模为50t/d,固化/稳定规模为120t/d,安全填埋规模为160t/d,填埋场库容35.4万m3。
二、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排放的SO2、PM10、PM2.5、TSP、CO、氯化氢、氟化物、NH3、二噁英、NMHC、Hg、Cd、H2S、As等污染物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评价区最大落地浓度均未出现超标,能够满足环境质量要求。
NO2在环境保护目标处浓度均未超标。评价区最大落地点的小时浓度占标率为100.77%,叠加现状值后占标率为112.64%,全年共6小时出现超标,超标概率为0.068%,超标主要原因是地形阻隔。日平均、年平均质量浓度未超标。
2、地表水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排入产业基地污水管网最终由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中填埋场渗滤液和干化冷凝废水需在调节池内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全厂综合排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所有废水均不直接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在运营期正常状况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状况下,各预测情景对厂区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均未对下游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与应急处理方案后,可有效地发现和防范这种影响,使影响程度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
4、声环境
本工程投产后,厂界噪声均有所增加,本工程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低于50.4 dB(A),可见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投产后,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92.1t/a,其中生活垃圾7.1t/a。项目本身即是危废处理项目,包括安全填埋处理设施,项目中间过程产生的危废(焚烧灰渣)1585t/a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收集处理。
6、生态环境
在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生态的影响非常小,仅区内景观格局将发生改变,原为农田、灌木林,建设后为工业建筑景观。在土地利用方式上,主要变化有:将区域原始旱地、草地和有林地状态的土地建设成填埋场和焚烧厂;将部分区域进行绿化。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不会对项目区生态系统造成明显影响。
从污染的角度看,本项目焚烧烟气排放的SO2、NOx、烟尘等污染物排入周围大气环境,污染物可通过沉降和降水淋洗等途径降落到地面,进入土壤环境,或降落到植物叶片表面,从物理、化学等方面影响周围土壤的土壤肥力及微量元素含量,从而间接影响植被生长。特别是项目排放的粉尘降落到植物叶面上,堵塞叶面气孔,使光合作用强度下降。同时覆尘叶片吸收红外光辐射的能力增强,导致叶面温度增高,蒸腾速度加快,引起失水,影响植物的生长发育。由大气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对当地植被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正常生产不会动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境再产生干扰和影响,因此,在运营期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干化系统冷凝尾气、焚烧炉净化达标烟气及固化车间物料贮仓收集废净化废气和干化焚烧生产厂区、危废填埋场无组织排放的少量气体。其中干化系统废气经洗涤除臭塔+强制除雾除沫器处理,处理后送焚烧系统回转窑焚烧,焚烧烟气采用“余热锅炉+急冷塔+循环流化床脱酸(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式脱酸系统(NaOH溶液)+烟气加热”组合工艺处理,贮仓废气采用过滤器收集处理。经过治理后,可以确保所有废气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干化系统的冷凝水、危废填埋场渗滤、焚烧系统排水、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填埋场渗滤液和干化冷凝水的产生量较大,因此设调节池收集暂存进行水量水质调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同时,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设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使项目运行不对地下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其具体措施如下:
①对车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的废物运输车外,主要靠车辆的低速平稳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
②在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③搅拌机、空压机、破碎机、鼓风机和水泵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
④对水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泵体、空压机与基础之间设置减振器。
⑤管路系统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弯头的曲率半径至少5倍于管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的管线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隔绝固体声传播,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4、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焚烧飞灰、残渣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残渣产生量1584t/a,经固化后送至本项目危废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1t/a,由基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安排的绿化区域主要有生产管理区、道路两侧及其坡面、填埋场最终覆土面及封场后表面等。生产管理区、道路两侧及其坡面绿化植物的选择除考虑观赏性外,还应考虑在降噪、滞尘、杀菌和防止水土流失方面的作用,并根据不同厂区选择绿化植物种类,尽量使其多样化,并按其生态习性合理配置,选择适于当地生长的树型优美的种类。填埋场最终覆土面及封场后表面绿化宜种植浅根植物,同时还要选择合适的植物。
制定绿化方案对项目周围进行绿化,绿化要求以保持水土、美化环境为原则,乔、灌共植,绿化植被应采用本地物种,防止外来物种侵入。对临时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植被覆盖度。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建设的目的在于保障纳雍县煤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的危险废物能够得到集中、安全处置。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技术导则和各项技术规范,环保措施成熟可靠,环境影响程度尽可能降至最小。鉴于项目建设在产业基地内,居民完成搬迁后,项目建设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只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认真落实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在保证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环境影响评价网站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建设单位咨询。
(1)建设单位名称:纳雍县金熙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9楼
(3)建设单位联系人:左林峰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8572191068 传真:08572191068 邮箱:437209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