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中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延江,中煤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彭毅与青海省经信委副主任乔弘志、青海省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海西州委常委、格尔木市委书记王勇等进行座谈,就格尔木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投资合作进行沟通。
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骆玉林应邀出席并指出,实施格尔木60万吨烯烃项目对青海下一步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海西州实施该项目的决心坚定、态度坚决,经与省有关部门和中煤集团多次对接协调,目前项目已进入关键期,希望海西州抓紧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对接情况,省州层面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尽快推进项目实施。
中煤集团李延江董事长指出,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60万吨烯烃项目,经多次对接沟通和实地考察,中煤集团愿意与青海进行深度合作。为推动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希望青海省政府、海西州政府在税收优惠政策、煤炭资源保障以及股权出资比例等方面给予支持。
李延江介绍,中煤集团是以煤炭生产为主的大型能源企业,是国内唯一具有煤矿设计、煤矿建设、煤矿装备制造、煤炭开采及煤炭洗选加工、煤化工、煤矿坑口发电、煤炭及化工产品贸易等全产业链的企业,现有煤炭产能3亿吨/年,生产及在建矿井70余座,煤炭资源储量近600亿吨,煤化工产品权益产能接近100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烯烃、甲醇、尿素、硝铵、焦炭等,目前重点建设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安徽、江苏等六大区域,加快构筑“功能齐全、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建成央企唯一从事煤炭全产业链行业领先的综合性能源产业集团,跨入世界企业500强。
文国栋指出,格尔木煤制烯烃项目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此次座谈为中煤集团投资建设增加信心。将尽快将对接情况向省委省政府进行汇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州市重点工作推进组全力以赴推进。希望中煤集团坚定投资信心,充分发挥在煤制烯烃领域具有的资本、管理、技术等方面优势,投资建设格尔木60万吨烯烃项目。
2017年6月,国家环保部下发《关于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7】64号),正式批复该项目环评申请。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格尔木工业园,以鱼卡、大煤沟和木里煤矿产煤为原料煤,采用粉煤加压气化、甲醇制烯烃等技术,生产60万吨/年乙烯和聚丙烯等产品,以及硫磺、甲基叔丁基醚(MTBE)、丁烯等副产品。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空分、粉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MTO)、烯烃转化、聚丙烯、MTBE/丁烯-1、硫磺回收等10套装置。配套建设热动力站、循环水系统等公辅工程,煤仓、化学品储罐等储运工程,以及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等环保工程。
青海矿业60万吨烯烃项目以配套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为立足点,以推动盐湖资源实现良性开发为主要目标。坚持“以水定产”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盐湖资源开发过程中联产大量氯气的出路问题。未来产业基地以煤制烯烃为主导,乙烯下游重点发展聚乙烯、EVOC 产品,丙烯下游重点发展聚丙烯、聚丙烯腈产品,优先构建“乙烯-氯乙烯-HDPE/LLDPE/CPE”、 “乙烯-醋酸乙烯-EVOC” “丙烯-聚丙烯-家电外壳/塑料管件/透明PP”、“丙烯-丙烯腈-聚丙烯腈”四条产业链条,形成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的主体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