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煤堆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举行开工典礼仪式。
大为制氨现有煤堆场属于年产50万吨合成氨主体装置配套的煤贮运设施,煤堆场以及附属环保设施同年产50万吨合成氨主体装置于2013年5月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并获得验收批文,办理了排污许可证。2017年10月,国家公布了新的规范,大为制氨严格按照该技术规范进行改造,并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规划,按照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对宣天一级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和南盘江上游水体防污治理的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公司拟投资1.4亿元人民币对原有煤堆场进行改造,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EPC总承包的方式承建,项目工期10个月,将原有煤堆场采用全封闭式措施,使煤堆场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污染治理设施,彻底改变企业现场工作环境,切实有效提升人居环境,以绿色环保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