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20条”出台之后,引发了整个煤炭行业的极大关注,并开始迅速蔓延,引起连锁反应:在山西省内,是进一步“深化”,推出《全省煤炭销售分区域分煤种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山西省东南部化工煤销售联动实施方案》;在山西省外,是产煤大省陕西省也在着手制定陕西版的“煤炭20条”。
“三把火”可能要打折扣
“煤炭20条”分近期5条、中期5条、长期10条,它犹如山西省政府救市的三把火。山西省急需这三把火将它的近10亿吨煤炭产能熊熊燃烧。
从内容上看,近期措施是帮助煤炭企业解燃眉之急。毫无疑问,“煤炭20条”能不能见效,就要看这头一把火能不能烧得起来。它必须得是“大火”。
从目前来看,近期措施中的第一、第二条措施广受赞誉,即从8月份起到今年年底,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
对于名目繁多的税费,煤炭企业早就不堪忍受,尽管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山西省这次主动减免部分税费,尽管实际实施时间才4个月,但还是受到了省内省外煤炭企业的赞誉。
第四条要求从措施发布之日起到8月31日前,迅速而妥善解决煤炭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投入资金问题。这也算是为煤企做的实事、好事。
以上三条是山西省内的事情,协调起来应该没有问题。
但另外两条就有点棘手了。先看第三条,鼓励电力企业清洁高效就近用煤,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起,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就近用煤。
这条措施引起了广泛争议。与之前河南、湖南、山东等省的煤电互保相比,山西此次由于是20条措施的群狼战术,因而显得力度更大。
山西并不是第一个实施煤电互保的省份,但由于其在煤电互保饱受批评之际依然祭出这招杀手锏,而且作为山西省省长的李小鹏亲自与五大发电央企沟通,力促此事,因而各界人士无不侧目,感慨赞誉者有之,非议者亦有之。
如果说第三条已经超出了山西省可以掌控的范围,必须与五大发电央企协商沟通的话,那么,第五条“积极争取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实施起来就更有难度。
争取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其实并非难事,关键是其争取的内容“限制高硫、高灰、低发热量煤炭进入市场”有违市场规律,早在今年5月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热议时就被用煤企业所否定,也被指违背市场规律。
如此看来,5条近期措施中,只有3条可控,其余2条有待观察。因而其第一把大火的效果,大致要打个对折。
再看中期措施以及远期措施,当属于巩固成效、慢炖的“文火”,讲究的是持久性。因其持久,也许还能将煤炭行业的痼疾一并根治。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当属“做好清费立税工作,规范企业社会责任”。山西此次要求按照国家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合规的予以保留,乱收费、乱摊派的一律取缔”。
根据不完全统计,煤炭的税费已经超过了100多种,煤炭企业不堪重负。国务院也曾多次发文要求清理税费,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次山西省迫于市场的压力直面这一难题,自然值得赞许,但说起来容易,能否动真格的才是关键。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尽管如此,山西省煤炭相关部门、煤炭企业还是对“煤炭20条”寄予了厚望。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吴永平说,省厅将衔接推进清费立税、建立和谐煤电关 系、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此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迅速下发《全省煤炭销售分区域分煤种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提出煤炭企业抱团经营的“五同”策略(同区域、同煤种、同质量、同市场、同价格),一个口径对外,杜绝内部竞争。
根据媒体报道,山西省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和煤炭工业局出台了六大措施,要求交通、煤炭等相关部门要为各煤矿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对煤炭企业现有运输道路状况、实际需求等进行调查。
吕梁市市长丁雪峰也表示,吕梁市将立即停止提取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和转产发展资金,清费立税,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准备面向省内外用煤大户搞一次大规模的招商对接洽谈会;着手组织金融机构、煤销公司与煤炭企业的两场座谈会。
记者注意到,尽管“煤炭20条”的大部分中远期措施其实也是国家煤炭产业发展方向所要求的,真正能起作用的核心条款不过寥寥几条,但山西方面还是颇为振奋。
不论它能够为山西的煤企带去多少实际利益,至少目前它的效应正在迅速扩大。
但情形并不容乐观。来自山西省以外的声音似乎更多地指向了山西省政府干预市场的硬伤,并认为“煤炭20条”的效果将较为有限。作为佐证,“煤炭20条”出台之后,煤价依然毫不留情地继续下降,甚至幅度更大。最新一期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570元/吨。如果全国煤价在继续下跌,山西有什么理由可以独善其身?这就归结到一个问题上。在煤市不景气之时,是继续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还是南辕北辙式地政府干预?倘若是后者,那么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是不是还要延续今天的老路?这是山西以及其他产煤大省要考虑的问题。与其危机时刻对煤企施点小恩惠,不如从根本上解决其问题,置之死地而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