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山西省内七家煤炭大集团与五大电力央企及部分地方电力企业签订了电煤供应中长期协议。与以往相比,此次协议以经济合同的形式签订,更具法律约束力,且煤电双方明确约定了结算价格。
山西是全国煤炭大省,同时也是煤炭外调大省。去年,山西向全国输出煤炭5.82亿吨,占山西煤炭产量近三分之一。其中,外调电煤4.01亿吨,占外调总量的68.9%。另外,山西省内电煤的消费量每年达1.3亿吨。电煤销售,直接影响山西煤炭销售的整体形势。
然而,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山西煤炭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加大。为帮助煤炭企业走出困境,促进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7月底山西省出台的“煤炭20条”中提出,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用户签订长协合同,建立和谐煤电关系。
据了解,此次协议签订前,煤电双方都对各自的可供能源、煤炭需求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双方按照“自主衔接资源,自主签订合同,自主协商价格、自觉履行合同”的原则,用经济合同的形式签订了煤炭供需协议,明确约定了煤炭供应的数量、质量。特别是在价格确定上,双方通过多种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结算价格。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董事长乔保平说,煤电企业签订长期协议,不仅有利于破解煤电供需矛盾,实现煤电双赢,也有利于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针对长期以来的煤电矛盾,山西近两年一直积极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此前,山西煤销集团与国际电力合并重组了晋能公司,潞安集团与格盟国际签订了煤电联营合作协议。山西34户主力火电企业中,产权一体式的煤电联营企业22户,建立长协合同的企业17户,市场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