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十条措施,力争在五年内,改善全国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使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这份业界期待已久的文件又被称为“大气国十条”,是我国首个全国性的空气污染治理规划。
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行动计划》将实行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追究责任。
《行动计划》提出,中央财政将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同时,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结合李克强总理日前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出要在京津冀鲁地区减少8000万吨煤耗的环保举措,《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则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等。
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北京,也于昨日出台《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宣布将重点实施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八大污染减排工程,以保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被环保部否认的排污拥堵费将有可能在北京率先实施。据悉,北京市交通委、市环保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排污拥堵费方案。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将借鉴国外经验,分析本市道路交通运行、尾气污染监测数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视大气环境治理需要出台排污拥堵费方案,以期达到防治尾气污染和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目标。(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