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中石化将停止采购国III标准汽油,并组织国Ⅳ标准车用汽油入库销售——9月17日中石化已向所有外采机构发函。
对地炼企业来说,这无疑是油品升级后最致命打击,特别是那些还在依赖国III,甚至国II成品油维持生计的企业——油品不升级,没有销路;想投入巨资进行装置改造,没有资金。
息旺能源数据显示,如果安装一套30万-50万吨/年的加氢脱硫装置,成本为7000万元以上;如果是150万吨/年的脱硫装置,更高达2亿-3亿人民币。
“未来山东地炼将有一轮洗牌,市场份额将肯定向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集中。”某资讯机构分析师韩景媛说。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并不那么悲观,“制度的制定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山东地炼是当地政府的利税大户,政府又岂会眼瞅着钱袋子瘪下去。”有山东地方人士坦言。行业内普遍认为,山东地炼的年炼油能力达到5000万吨至1亿吨,占中国总炼油能力的一成左右。
油品升级生死劫
“过去采购非标成品油后,再加入添加剂后使其达标,但随着油品质量升级,添加剂使用量越来越大,调和已无利可图”
根据环保部部署,2014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汽柴油国IV标准,因此中石化今年10月即停止外采国III油品并不意外——“现在中石化正在清理国III库存,以便明年元旦后能全面销售国IV汽柴油,这种情况下怎么还会去采购其他炼厂的国III油品。”一位石化业内人士说。
与国III相比,国IV成品油主要是降低了汽柴油中的硫含量,从过去的不大于150ppm下降到不大于50ppm,此外锰含量由不大于0.016g/L降低至0.006-0.008g/L。
这看似简单的数字变化,对很多地炼企业却是难以逾越的“槛”--如果安装一套30万-50万吨/年的加氢脱硫装置,成本为7000万元以上;如果是150万吨/年的脱硫装置,更是高达2亿-3亿元人民币。
目前地炼最为活跃的山东地区,54家地炼中仅有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京博石化)和金诚石化等几家能生产国IV标准汽油,有28家尚未配有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这意味着它们只能生产非标成品油。
“过去,很多成品油采购商都是采购这些非标成品油后,再调和加入添加剂后使其符合国III油品品质。但随着油品质量的不断升级,添加剂的使用量越来越大,这种调和已经慢慢无利可图。”一位中石化炼厂高管说。
而韩景媛告诉记者,其所在机构每天搜集35家山东地炼企业的成品油报价,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被纳入。
没有被纳入价格搜索,意味着这些炼厂已经被市场边缘化,只能依靠一些老关系维持生计。随着油品质量的不断升级,它们的销路也会越来越窄,将不得不面临退出市场的命运,原有的市场份额将会被更大的企业,包括中石化和中石油控制。
早在5月30日,中石化即宣布旗下所有炼厂均已实现炼化装置的改造,将按环保部的时间表按时向市场提供国IV汽柴油。
“国III、国IV标准下,地炼企业生产的成品油在添加MTBE(甲基叔丁基醚,C4H9OCH3)等添加剂后,尚能满足标准体系内各项指标要求,因此也就能够通过民营加油站低价销售;然而在国V标准下,其质量标准体系的各项指标要求大幅上升,目前,甚至未来很长时间内,只有中石化能够生产。”中石化董秘黄文生说。
地炼图存
“国IV正式开始施行,它们都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前提是政府对质量监管到位”
事实上,为了应对油品升级带来的“生死劫”,一些地炼企业都已开始谋划对企业装置的升级改造。
位于山东滨州境内的京博石化是山东民营企业涉足炼油较早的企业。1988年建厂时,它仅是一家生产润滑油脂的地方企业,2000年随着公司完成改制,生产规模迅速扩张,并成为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山东市场上重要的外采企业。目前公司已具备一次加工炼油能力230万吨/年。
2012年9月,为了适应环保部的油品升级时间表,公司斥资数亿元启动了油品升级装置改造工程,“目前它们已经具备生产国IV汽柴油的能力,只是鉴于市场需求原因,所以目前还只是根据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外采需要量生产国IV,其他产能还在生产国III。元旦后,它们就会全面开始生产国IV成品油。”上述山东地方人士称。
与京博石化一样,为了生存金诚石化等大型地炼企业也纷纷斥资启动装备质量改造。
然而,在很多中石化专业技术人士看来,这些地炼企业的规模还是太小,其装置改造规划也仅仅是为了暂时满足国IV标准需求,并不像中石化一般,动辄斥资百亿元兴建、改扩建覆盖整条石油产业链的一体化装置,因此也就无法实现规模优势,更不可能在成本上具备与中石化竞争的能力。
但是对于更多的山东地炼企业来说,不要说百亿元规模的投资,即便是像京博石化般数亿元的投资都是它们无法承担的,“国IV正式开始施行,它们都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前提是政府对质量监管到位。”一位石化业内人士说。
生死看政府
“炼厂的生死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税收和地方的就业”
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悲观——“虽然环保部已制定了油品升级时间表,各地政府也都表示不会因为GDP破坏环境,但是炼厂的生死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税收和地方的就业,后者不会坐视不管。”上述山东地方业内人士认为。
他指出,一家百万吨级的地炼企业,即便开工率仅有30%,每年也将生产30万吨汽柴油;“以每吨8000元的销售价格计算,其背后的税赋将十分惊人;更何况这家企业的生死还关系着数千职工的就业问题”。
此前,正是考虑到税收和就业,在国税总局明确要求各地国税局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液态状(沥青除外)产品,均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情况下,山东省国税局出台《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管理问题的公告》,明确提出省内税务部门征收消费税时,对国税总局要求的“其他原料”暂按“其他原料油”掌握(详见本报今年2月《成品油消费税乱局:山东地炼成功游说留条活路》)。最终,国税总局一年前下发的这个文件至今还未正式实施。
地方政府监管力度的大小也将影响油品升级的效果。
北京理工大学葛蕴珊教授就曾表示,即使每个环节监管到位,在现行机制下,油品检测费用可能也难以承受。对一个经营主体、一个牌号的油品规定指标的检测费用就至少要一万元,200多家炼厂、近十万座加油站,即使是偶尔抽查,成本也将高得惊人。而且,每次检测周期动则两三周,等问题出来,油品早已销售完毕,超标排放早已形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