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期盼已久的煤层气新政日前正式出炉,这让此前跃跃欲试的众多能源企业纷纷抢滩该行业,甚至于有煤层气项目动工几乎与新政出台同步进行。然而,在新一轮疯狂抢食煤层气蛋糕的背后,依然有着难以言说的痛楚。
“我国煤层气发展至少滞后了十年,而造成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体制问题,国家新政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赶紧解决煤层气开采权与煤炭矿权交叉叠加造成的利益纠葛难题,否则将难以实现规模化突破。”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一语中的。
抢食煤层气蛋糕
继两次发文扶持后,国家再次试图加码煤层气“政策红利”。
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俗称93号文)出台,《意见》中要求,提高煤层气补贴标准,强化税费扶持,完善煤层气价格和发电上网政策,并且在煤气两权交叉重叠等问题上也有规定。
林伯强告诉本报记者,后续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肯定会陆续出台相关细则。
早在一年前补贴看涨消息便甚嚣尘上,不愿具名的人士透露,此次补贴有望从0.2元/立方米提高至0.6元/立方米。不仅如此,在税费减免上企业将享受更多实惠。
“我们正开工建设,投入大概3亿元,进行井下瓦斯抽采以及加工成液化气的项目,项目将带给我们丰厚的利润,5年就可回本。”9月26日,南方某省一家燃气公司高层如是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不仅上述一家企业,9月24日,拥有全国煤层气储量1/3的山西投资大单落地,兴边富民(北京)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投资36亿元,对潞安集团、阳煤集团、山煤集团13个煤矿风井进行建设改造。
而诸多投资如此迅速落地和国家新政有着密切关系。因为,此前状况是,与常规天然气相比,煤层气对技术、资金、设备、运输等要求较高,而煤层气的利用效率和热值相对较低,经济效益并不太明显,即便国内能源巨头也很难获利。国内煤层气开采企业多呈现亏损状态。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告诉本报记者,补贴上调至0.6元/立方米后,每年补贴蛋糕将超过75亿元,并逐年递增。按照国家“十二五”煤层气300亿立方米的产量目标来看,2013、2014、2015年的增速每年需要超过33%,产业规模将会大幅增加。
“这让既没有矿权纠葛而且不愁管道运输的我们将迎来一个‘大红包’,但此前发展最好的山西可能就比较复杂了。”上述燃气公司高层如是说。
央企与地方抢“气权”
戏剧性的一幕正在山西上演,随着国家做大煤层气蛋糕新政的出炉,拥有全国煤层气储量1/3的山西省正在成为各类企业抢食蛋糕最为疯狂的一个地区,更为关键的是,新政有一提法,正在让地方煤企燃起了一丝重新翻盘的奢望。
93号文提及,增设一批煤层气矿业权,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优先配置给有开发实力的煤层气和煤炭企业。
而更让山西煤企兴奋的是,早于93号文,今年8月中旬,山西省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煤炭矿业权人在自有煤炭矿业权内申请煤层气矿业权,勘查开发利用煤层气。
但山西省的文件似乎激怒了在当地站稳脚跟的央企,日前中石油华北油田山西煤层气分公司某人士发表文章称,最新出台的山西意见,提出鼓励拥有煤炭矿业权的企业申请煤层气矿业权,这样不是更加剧了矿权之争吗?
作为全国仅有的两个产业化基地之一,山西沁水盆地煤层气矿权之争从开发之日就硝烟不断。有煤层气企业间的竞争,也有煤炭和煤层气企业间的竞争。
一个例子是在2008年建成投产的晋煤集团寺河瓦斯发电厂。“该厂是世界最大瓦斯发电厂,但项目建设初期,曾遭到来自中联煤的强硬手段干扰,中联煤甚至发律师函强制项目停止,”对该项目知情的某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原因就是手握煤层气采气权的中联煤认为晋煤集团违法开采。”
该人士说,“彼时中联煤犹如一只圈地完毕的老虎,到处查看自己的‘领地’有没有被侵犯,幸好项目拿到了发改委批文,而当时胆子再小一点,这个发电厂就不存在了,而煤炭开采这么多年,相伴而生的煤层气也将白白浪费这么多年。”
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煤层气抽采量仅为140亿立方米。今年第一季度中石化、中联煤等很多企业都未完成产量目标任务。
现实是,以中石油、中联煤等为主的中央企业拥有山西省煤层气登记面积99.68%的煤层气矿权,而晋煤集团煤层气矿权面积仅占山西省登记比例0.32%。
最早仅有中联煤一家拥有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后来又增加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及河南煤层气公司三家,让山西省失望的是,此前也提交申请的晋煤集团却最终落空。
矿权纠葛难解
新政多项政策非常“给力”,但是山西一家当地煤层气输配公司却对此提不起兴趣,“国家这个文件出台,恐怕并非是影响煤层气企业开始规模生产的唯一因素。”
由于煤层气开采权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颁发,此前以央企为主,而采煤权则实施的是国土资源部以及所在地省二元管理体制。但是,煤层气本来与煤炭相伴而生的一个空间的两种资源,从而造成了两权交叉重叠现象,尤以山西最为集中。
虽山西意见要尽快取得国家对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授权。非常尴尬的一点是,该省此前一直致力提议的“气随煤走,两权合一”的目标恐将落空。
93号文仍以5年期为分界线,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对煤炭规划5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而对煤炭规划5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应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做好采气采煤施工衔接。
对此,纠结的一点是,央企与地方煤企间难以达成协议或以合作方式进行开采。“人家手握煤层气开采权,很强势,没有意愿与我们合作分成,而我们却要受制于‘先采气,后采煤’的制约。”某煤炭企业人士对本报记者抱怨说。
林伯强认为,“山西省提出的‘气随煤走,两权合一’是解决矿权纠葛的上策。”
“新政提及解决这一由来已久的矿权纠葛难题,但是至于能否解决,恐怕单凭协调开发机制比较笼统的说法难以实现,必须出台更加细化的方案,理清两权纠葛的难题,否则,行业多年来未能规模化的难题也将无解。”某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如是对本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