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时至今日,国内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已逾一个月。记者向多地的相关部门及煤企了解获悉,目前各省“从价计征”进展不一,各省拟定的税率也不尽相同。据了解,在前一时期多数产煤省区已经降低或取消一些收费的情况下,除了山西和内蒙古的部分煤炭企业测算出的数值较高,分别为8%和9%以外,大部分煤炭企业测算的税率在1%到4%之间,低于2%的不在少数。
“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价格高多征,价格低少征,政府通过税收调节煤炭产业机制会更加灵活。对于一些产煤大省而言,由于涉煤收费项目较多,煤炭企业仍然获得了较大程度的减负。
山西省煤炭储量目前探明的为2695亿吨,占到全国的近1/5,其中稀缺的煤种如焦煤,占全国的1/2。近年来全省年产煤炭保持在9亿吨以上,外销6亿多吨,煤炭产量和销量均居全国前列。据山西省官方消息,通过一系列清理整顿工作,山西省全省已经为煤企减负108.5亿元。根据省财政厅测算,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降至10.6%,较清费前降低4个百分点,减负27.5%。按照8%的税率测算,山西省煤炭企业减负可达170亿元。
另据广西财政厅近日消息,经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西煤炭资源税税率确定为2.5%。在此之后,广西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将下降0.56%(由原来的3.06%降为现在的2.5%)。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表示,对于一些产煤不那么多的省份,如河北、河南、山东,由于可清理的涉煤收费项目较少,即使按照2%的税率从价计征,企业的税负仍然可能提高。
“受产能限制,企业不能靠多出煤来增收,只能节支,但煤炭企业受安全等因素影响,到一定程度就没法再节支了,我们企业已经处在亏损边缘。而目前我们所有的税费加起来,才占到销售收入总额的1.56%,即使以最低2%的税率来测算,我们1至9月份就得多交4000多万元。”河北某大型煤炭企业人士抱怨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也说道,改革的难点在于提高税负,企业可能会“受不了”。而改革遇到的难题不止于此。“一些操作细则还需完善。”山西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冯苏芳说,按国家规定,资源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以及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分别减征30%和50%。但资源衰竭期煤矿由谁认定,如何计算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仍需进一步明确。与此同时,从价计征中的“价”采用坑口价,其与车板价之间的运输费用如何计算,既赋予基层税务人员权力,也存在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