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目前为第二大税种,仅次于国内增值税收入。据财政部数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11175亿元,到2016年这一数字为28850亿元。]
时隔10年,企业所得税法将迎来2008年正式施行后的首次修正。
2月22日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
作为我国第二大税种,企业所得税2016年收入总额达28850亿元,因涉及千万户企业纳税人,此次修正内容备受关注,焦点之一是税率会否调整。不过目前官方尚未证实此次企业所得税法修正会降低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获全国人大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税率为25%,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目前为第二大税种,仅次于国内增值税收入。据财政部数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11175亿元,到2016年这一数字为28850亿元。
近些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利润下滑明显。为了降低企业负担,本届政府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举措,2016年5月份推出的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全年减税规模超过5000亿元,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也为企业减负千亿元。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2016年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部署2017年工作时提出,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其中之一就是研究实施新的减税措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第一财经分析,10年来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给企业减税放权原则,以及美国总统特朗普减税政纲助推的全球减税浪潮,我国25%的企业所得税有可能降低,相关优惠政策会进一步加强,反避税方面也会有新的变化。
总体而言,这次企业所得税修正会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刘剑文认为,企业所得税目前25%的税率可以考虑降低到22%左右。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近些年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完善、多边税收征管合约及国家反避税等相关内容也可能在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中体现。
刘剑文也认为,企业费用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加强。在近些年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后,国际反避税方面也有新的举措,这些可能会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里。
2015年底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正式批准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最终方案,包括中国在内的60多个主要国家参与了这一方案。BEPS项目旨在修改国际税收规则、遏制跨国企业规避全球纳税义务、侵蚀各国税基的行为,标志着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收规则体系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
为落实BEPS的15项行动计划,中国已经开始修订包括税收征管法、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配套文件等法规,而企业所得税法修订也在考虑范围内。
刘剑文告诉记者,如果此次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意见高度统一,可能一次通过,如果内容有争议,则需要再度审议。估计年内企业所得税修正案获通过。
(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