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计量和计价是国际天然气贸易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天然气交接及计量收费方式,我国是为数不多的仍在使用天然气体积计量和计价的国家之一。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天然气能量计量要求,并规定了24个月的过渡期。面对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改革的迫切性,笔者认为,应抓紧研究并解决实行能量计量和计价过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和天然气市场实际的能量计量计价方案和实施路径。
当前,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改革已迫在眉睫。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已形成天然气供应多元化格局,不同气源的发热量差异较大;LNG 进口量快速增长,两种计量计价制度难于融合;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天然气体制改革的任务;推进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展并形成市场交易价格的需要;天然气体积计量计价给弄虚作假以可乘之机。
实行能量计量和计价是我国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的重大变革,并可能引起天然气价格水平的细微变化。因此,改革应在稳定市场的前提下,采取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办法进行,笔者建议实施路径如下。
一是尽快制定并发布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改革方案。当前天然气市场形势下,改革的要求十分强烈,建议国家发改委在之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天然气能量计量标准体系和天然气市场实际,尽快就能量计量方式、计量单位、天然气基准发热量、天然气价格和管道运价的转换方式等做出决策,制定并发布我国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改革方案。
二是发布实行能量计量计价的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表。在我国,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市场各方需要一定时间来适应。因此,改革不必一步到位,可按分步骤、分时段逐步推进和实施。建议参照2011 年以来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思路和实施方法,在发布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改革方案的同时,选择管道(管网)和用户进行能量计量计价试点,并制定推进全国实施能量计量计价的步骤、时间进程及其阶段性成果。
三是选择管道(管网)和用户先行先试。现场试验表明,我国各天然气计量站均具备实施天然气能量计量的条件。但作为试点,应选择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管道(管网),如重要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和投产时间长、运行管理成熟的省级管网试点。由此,建议选择中石油的西气东输一线和二线、陕京管道系统和川渝地区输气管网,中石化的“川气东送”管道等,以及管道(管网)沿线的重要工业用户,如冶金、化工、化肥、发电等大气量用户,用1年的时间先行先试能量计量交接和计价结算,为下一步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四是按先直供用户后城镇燃气公司,先非居民用户后居民用户的顺序实施。重点管道和重点用户试点1年后,根据效果对能量计量计价实施方案进行优化,然后在跨省长输管道和省级输气管网的直供用户推广应用。1年之后再对城镇燃气公司实行天然气能量计量和计价结算。其中,为让城镇燃气终端用户有一个适应期或接受期,建议城镇燃气公司对其用户的能量计量计价分两步实施:首先是在非居民用户,包括各类工业用户、发电、CNG 车用燃料和营事团等用户中应用。在此期间,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公司一是要根据当地实际,在稳定市场和尽量减少居民用户天然气消费支出变化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实施办法和天然气能量价格;二是应利用各种传媒和手段,向居民用户宣传和解释实行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的意义和天然气能量计量的实施办法。待时机成熟后,再对城镇居民用户实行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