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通知》指出,在准备阶段,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能源局牵头研究和推进生物燃料乙醇生产项目谋划布局。在设施建设和改造阶段以及试点推广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按照“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原则,由山西省商务厅规划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和加油站网点,并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涉及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山西省城市先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做好准备工作。
《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山西省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全省11个设区市国有企业经营的18座油库、1829座加油站,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1723座加油站,将进行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和加油站适应性改造。
据悉,2017年山西省汽油消费量为325万吨,预计2020年为375万吨。如果车用乙醇汽油按10%比例调和,年需乙醇约37.5万吨。
山西佳新能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志红认为,山西作为甲醇生产大省,年产甲醇500余万吨,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将形成甲醇、乙醇“双料并存”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