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我省工业新型化进程,根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委制定了《山西省工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18日
山西省工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
产业示范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和规模领先,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军民结合、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等方面走在前列的产业集聚区。为抓住我省获批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有利机遇,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经信委制定了《山西省工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发展现状
(一)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目标,创新体制,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工业园区已成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和主导力量。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工业园区95个,其中煤焦化工类30个,冶金类8个,装备制造类23个,医药类4个,建材类10个,电子信息类3个,综合类17个。
工业园区按照产业规模分,年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有24个,年销售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有16个,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18个,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下的有37个。
全省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172.2万亩,已建设面积32.1万亩;总资产4636亿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3699.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29.2%;实现利税414.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24.5%;入驻企业5800多户,安置就业76.5万人。
(二)示范基地基本情况。
2009年,工信部为推动产业集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健康发展,开展了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并要求各省开展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3个,省级示范基地4个。其中: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特殊钢)产业基地和洪洞精细煤化工产业集聚区(煤焦化深加工)产业基地为国家级示范基地;运城空港新区(汽车产业)、临汾曲沃(钢铁)、交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焦化深加工)、长治城区(机电)为省级示范基地。
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规划总面积23.3万亩(占全省工业园区总面积的13.8%,下同)、建设面积8.8万亩(占27.3%),总资产1068亿元(占24.6%),销售收入1292亿元(占34.9%)、利税112.4亿元(占27.1%),规模以上企业数约600户(占10.3%)、职工人数14.2万人(占18.6%)。示范基地建设为推进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产业集聚、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初显出蓬勃的发展活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主要问题。
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工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带动作用,也对全省工业经济的转型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工业园区整体发展水平滞后。工业园区发展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市县没有把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摆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对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不准确,导致工业园区的规划不合理、建设不规范、特色不明显,严重制约了工业园区的规范健康发展;二是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我省工业园区建设比沿海省市起步晚、发展慢。2003年国家清理整顿开发区、各类园区以来,所有园区停止审批。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我省工业园区发展受到了制约;三是园区发展规划不科学。园区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不够。部分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规模较小、产业定位低、创新能力弱、产业结构特色不明显,特别是缺少具有战略性的大公司大项目支撑,集聚集约效应弱,辐射作用不明显;四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虽然省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对工业园区的建设有一定的投入,但省里没有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现有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工业园区发展需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重滞后,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很大。
2.机构不健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省政府没有设立工业园区统一管理机构,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环保、规划、供水、供电、资金等多个部门,因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影响了工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不健全,全省工业园区中设有园区管委会、管理服务比较完善的只有20个左右。管理体制不顺,工作不能形成合力,导致工业园区很多政策不能落实到位。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面对诸多的挑战和机遇,但机遇大于挑战。
(一)政策环境良好。
1.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和袁纯清书记提出的板块化发展、园区化承载、集群化推进的工业经济发展方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推进园区化发展战略,将努力打造一批空间集中开发、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集聚配套、主导产业特色鲜明、规模效益突出的工业园区。
2.我省先后被国家批准为煤炭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省、循环经济试点省,成为全国首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加快工业园区、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工业新型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工信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加速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组织开展了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思想认识统一。
目前,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描绘的“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蓝图努力奋斗,“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集约、集聚、循环、高端发展思路清晰,工业园区是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得到全省上下的一致认识。
(三)具备一定发展基础。
我省从2001年开始,就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开创性工作来抓。经过10年的实践,工业园区在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发展规划、管理服务、建设规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就,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发展迅速,为“十二五”期间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规范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按照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思路,以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为核心,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以两化融合为抓手,创建与培育并重,传统产业与新型产业并举,把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成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和主导力量,促进全省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设主导产业突出、集约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2—3个千亿元级旗舰型示范基地;5—7个500亿元级、10个以上超百亿元级大规模高水平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传统特色型、科技创新型、绿色环保型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2015年,全省工业园区销售收入占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40%以上,示范基地销售收入占到工业园区销售收入的50%以上,成为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四、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以推进工业新型化,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主导产业链发展重点
全面推进传统产业的循环化发展,煤炭行业以煤为基,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煤化工行业构建煤焦化、煤气化制合成气、电石乙炔化工、煤液化合成油品化学品产业链;冶金行业发展以不锈钢、铁路运输用钢、结构钢、装备制造用钢为主要品种的钢铁产品体系;发展以铝板材、型材等产品为主的铝材产品体系;发展以汽车压铸件、IT压铸件等为龙头的镁合金产品体系;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煤机成套设备、铁路装备、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重型机械;发展新型材料,努力实现“材料加工”向“加工材料”转变。
(二)重点园区建设布局
各市要围绕区域优势和园区特色,做强做大园区优势主导产业,努力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太原市:以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不锈钢及深加工产业实现加工不锈钢100万吨的能力,建成销售收入超千亿的示范基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为目标,建成国内最大的煤机研发制造基地和国家重要的铁路装备制造基地,销售收入力争达千亿;清徐示范基地大力推进高性能镁及镁合金材料、阳煤太化化工新材料、醋产业的规模化建设,万柏林区以北车、晋机为核心承载企业全力推进铁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
大同市:集中建设塔山煤电热气材一体化、太阳能光伏产业、新型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医药、绿色食品、新型建材和环保产业类工业园区,重点推进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郊塔山工业园区、阳高化工新材料园区、大同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创建示范基地工作。
阳泉市:依托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级示范基地;依托平定龙川工业园区、盂县西小坪工业园、郊区河底装备制造物流园,建设2—3家省级示范基地;发展壮大张庄高科技及煤化工产业园区、东城科技创新园、阳泉市鑫磊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特色园区。
长治市: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煤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光电子、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工业园区产业高端化、多元化、集约化、规模化,推动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治城区工业园区、长治郊区漳泽新型工业园区、襄垣富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武乡蟠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晋城市:突出抓好“一区六园”建设,全力打造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先行区、示范区。重点抓好金匠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力争在沁水新能源产业工业园打造大型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同时做好泽州巴公装备制造园、北留周村煤电化工业园区等创建示范基地工作。
朔州市:以建设乳品工业、陶瓷工业、资源再生产业等五大基地为目标,重点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平鲁北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怀仁金沙滩陶瓷工业园区、梁威工业园区、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园等八大工业园区。围绕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三大固废资源化再利用,培育和扶持一批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化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群,打造全国一流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忻州市:推进建设以煤化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忻州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园区产品向精细化工发展,延长产业链,建成两型园区;加快推进忻州市蓝天科技创新园、原平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原平市铝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加大重组整合力度,打造定襄县芳兰锻造工业基地。
吕梁市:建设孝义梧桐千万吨级焦化工业园区,建成交城、文水2个新型煤化工工业园区和柳林煤矸石综合利用园区、岚县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建设中阳、文水、岚县三个500万吨钢铁工业园区和交口500万吨、兴县200万吨两个氧化铝工业园区;加快推进杏花村酒业集聚区的建设。
晋中市:以大项目带动大园区的建设,集中建设一批投资在百亿元以上的产业转型重大项目,推动山西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制造区、榆次工业园、榆次液压工业园、介休循环经济工业园、榆社化工园、灵石两渡工业园、祁县经济开发区、平遥工业新区、灵石南关工业园、灵石段纯工业园等10大工业园区,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临汾市:整合改造提升钢铁、焦化、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医药、食品加工等新兴产业,实现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着力打造20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依托洪洞煤焦化深加工国家级示范基地,推进曲沃生态工业园区、翼城锻造工业园区、侯马装备制造业集群等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运城市:以创建示范基地为抓手,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依托空港经济开发区、绛县经济开发区推进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基地建设;以风陵度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湖工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型材料产业;重点发展解州、永济、河津三个铝工业园区和闻喜、万荣两个镁工业园区,促进铝、镁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依托南风、阳光、丰喜和永东,努力培植河津焦化产业园和新绛煤化工园、临猗工业园区、稷山西社煤焦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促进化工产业集群发展。
(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工业园区、示范基地发展水平
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以服务产业、企业为出发点,集合各方力量,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加快公共研发设计、检测检验、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公共设施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要充分体现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重点抓好科技资源、服务系统和政策制度保障三要素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要完善和创新工业园区、示范基地管理体制。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经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我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拟由省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商务厅、环保厅、监察厅、编办、各市人民政府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业园区、示范基地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困难,共同研究制订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各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工业园区成立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的日常管理、招商引资和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保障。
省经信委作为全省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工业园区管理方面要制定省级工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省经信委重点管理的工业园区范畴,指导工业园区做好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大对园区的管理和扶持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与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力争在人才引进、资金扶持、土地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使之成为带动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
(三)资金扶持。
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要设立省级工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在发展规划、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支持。鼓励市、县级财政对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也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基金、担保等机构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内企业贷款、融资、抵押、担保的新方式;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管理机构的战略合作、长期合作和专项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创新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
(四)优先发展。
对符合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工业园区要积极推荐申报,支持其享受国家级示范基地的优惠政策;对符合省重点工程条件的工业园区重点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工程计划,在环保、土地、项目审批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优秀的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重点扶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五)严格准入 。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度和土地利用率,各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要结合地理区位、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来确定产业发展的类型和规模,对进入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的项目,要设立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从量化指标和审批程序上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六)优化环境。
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市、县主管部门要把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土地、城建、工商、税务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的软硬环境,进一步改变作风,减少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为工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六、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省经信委统筹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探索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宣传,增强社会各方面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规划的动态评估,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果进行检测,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存在问题,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促进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市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本规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