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近期先后发布“煤炭产业20条”“低热值煤发电20条”“煤层气20条”等涉煤产业政策,接连突破体制障碍,深化能源领域改革。业内专家认为,这是继2009年煤炭资源整合后,山西再一次在煤炭行业探索先行之路,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的“重头戏”,今后山西能源输出格局或将改变。
突破“中央电”与“地方煤”体制推进煤电和谐
【体制障碍】山西既是煤炭大省,也是电力大省。长期以来,“市场煤与计划电”“中央电与地方煤”导致的“煤电之争”使山西深受其害。煤炭供不应求时,电力企业四处出击找煤;煤炭供过于求时,煤炭企业上门卖煤寻求销路。
早在2009年公布的《山西省电力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就已提出“煤电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但在“趋利”的市场机制下,煤电“顶牛”不断。2011年煤电矛盾突出时,山西中南部13家电厂电煤供应严重不足,企业资产负债率一度超过100%。
【改革观察】7月26日出台的“煤炭产业20条”,不仅立足于解决煤电矛盾,而且把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作为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的重要前提,在产业布局之始就实行上下游合作战略。8月8日,此项政策获得实质性进展,继山西煤炭大集团与五大电力央企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协议之后,山西焦煤与大唐集团正式签订煤电联营合作框架协议,成为山西第4个大型煤电联营项目。
目前,山西34户主力火电企业中,产权一体式的煤电联营企业已有22户,建立长协合同的企业17户,形成了“煤控电”“煤参电”“电参煤”“组建新公司”和“煤电互参”五种联营模式。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认为,煤电联营可使煤电企业共享利润,有利于双方共同应对煤价、电价此消彼长带来的波动冲击,将对国家的能源供给产生深远影响。
为能源审批体制改革探路优化产业布局
【体制障碍】煤矸石,是煤炭开采和洗选过程中排放的一种低热值煤,长期被视为工业废物。在“煤炭大省”山西,采煤堆存的煤矸石多达10亿吨。技术进步使煤矸石成为低热值发电的宝贵资源。去年,这个省共产生煤矸石等低热值煤1.7亿吨。若全部用之发电,可节约置换出高热值原煤1亿吨,效益十分可观。
然而,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山西现有5800万千瓦装机容量中,低热值煤发电只有485万千瓦,仅占总装机容量的8.4%。大量煤矸石被堆弃、掩埋,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改革观察】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同意委托山西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函》,正式委托山西负责“十二五”期间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规划布局及核准,涉及项目近2000万千瓦。
“这是山西省转型综改区获批以来取得的最具标志性的成果。”山西省发改委主任王赋说,以此为契机出台的“低热值煤发电20条”明确规定了10项准入条件,核准条件高于国家标准。其中包括燃料运输距离、锅炉技术水平、燃料发热水平、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等,体现了严格节能、节水等环保要求。
一些能源界人士认为,低热值煤项目审批权下放,有利于煤电产业的合理布局。过去,不少大型火电厂建在东部沿海地区,内陆产煤区不得不“煤炭大搬家”,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如果在产煤地建立大规模、集群式的清洁电力项目,不仅可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和低热值煤的利用率,还有利于产煤地的环境治理。
探索解决“气权”与“煤权”分置转变能源格局
【体制障碍】煤层气俗称“瓦斯”,是煤矿安全“第一杀手”,也是高热值的清洁能源。我国煤层气储量约31.5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但去年全国煤层气产量仅150亿立方米,利用总量仅60亿立方米。导致这一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气权与煤权分置。
山西是国内最大的煤层气利用基地。由于历史原因和矿权审批体制,煤层气矿权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山西境内不少煤层气权由央企所有,煤炭矿权归山西省属及地方企业所有,气权与煤权长期分置导致煤层气难以更大规模开发利用。此前,山西多次建议,按照“气随煤走、两权合一、整体开发”的原则,深化相关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观察】王赋说,国家相关部门近日同意山西开展煤层气矿权两级管理试点前期工作。山西“煤层气20条”对深化矿权管理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不同性质企业参与竞争,通过支持设立民间煤层气创投基金等多方措施,实施煤层气大规模商业开发,从根本上解决煤层气矿权和煤炭矿权分置、重叠问题。
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山西煤层气总产能将达195亿立方米,气化人口覆盖量2000万人。到2020年,通过推广过境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和煤层气,实现民用领域全面替代燃煤。届时,山西将改变单一输煤的能源格局,转向“输煤、输电和输气”并举的清洁能源格局。在“气化山西”的过程中有望为“气化中国”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