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的上网电价调整,曾引起不少业内与煤电联动相关讨论。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发布再次为能源价改指明了方向。《决定》指出, “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国庆节前夕,煤炭龙头企业神华集团率先主动上调部分动力煤的销售价格。国庆节之后,包括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在内的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全面取消了各项优惠措施。10月中旬至今,神华等煤炭企业一度上调其在环渤海地区各个港口销售的动力煤价格。业内人士指出,港口煤价涨幅持续扩大的一个原因是年底电煤合同谈判已经悄然开始,煤炭企业正通过提价控制发往港口货源等形式影响市场价格,为谈判加码。 (资料图片)
今年10月份的上网电价调整,曾引起不少业内与煤电联动相关讨论。11月15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 《决定》)的发布再次为能源价改指明了方向。
《决定》指出, “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我国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价格的改革是渐进过程。煤炭价格已经放开,但电力、石油、天然气价格仍然没有完全放开。
业内人士表示,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企业,是油价改革中关键的一步,从而实现彻底的市场化,并推出成品油期货,但前提条件是逐步放开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权;气价改革方向是将出厂价的增量气与存量气价并轨,终端气价环节完善准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出阶梯式气价;电价改革方向有望加快煤电联动机制与终端电价的进一步联动,在保障居民、农业、公共机构用电的基础上,放开终端电价。
上网电价调整尘埃落定
6月以来,不断盛传火电上网电价下调的 “靴子”终于落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9月25日起实施的 《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已于10月发布 《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不过,专家表示,此次上网电价的调整与煤电联动无关,对于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带来的影响有限。
今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9月25日起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等环保电价标准,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促进环境保护。
随着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和脱硝、除尘补偿标准开始实施,各地下调火力发电上网电价的方案也陆续出台。总的来看,各地下调火电上网电价的幅度在每千瓦时0.9分至每千瓦时2.5分之间。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6月份以来,下调火电上网电价的呼声不断。不过,由于煤电联动的窗口尚未开启,所以国家层面并没有对电力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此次各省调整上网电价虽然无关煤电联动,但价格调整的时机仍然有待商榷。
煤电联动窗口未开启
将此次火电上网电价政策调整解读为煤电联动是误读,这只是各省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和环保电价政策做出的微调,属于电价结构调整范畴。
由于此次火电上网电价政策调整恰逢电煤价格持续下滑,因此,不少媒体将此次调整解读为煤电联动。一些批评者指出,早在去年底,我国就已经制定出台了 《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开启煤电联动窗口时,应该按照既定规则调整电价。
根据 《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国将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由此看来,当前我国进行煤电联动的时机并未成熟。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次电价调整属于电价结构调整,不是煤电价格联动。由各地提出具体电价调整方案,是因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脱硝、除尘电价标准需主要通过降低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来实现,而各地水电和火电的结构不同,电煤价格涨跌情况不同,燃煤电厂脱硝、除尘改造进度也不相同,需要各省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进行测算。
业内人士认为,把此次火电上网价格调整等同于煤电联动的观点既不准确,也缺乏根据。从煤电联动新机制看,此次价格调整只是各省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和环保电价政策做出的微调,还很难达到煤电联动的高度。
完善联动机制势在必行
进入9月下旬,国内煤炭市场需求和煤炭价格开始出现回升势头。而此次火电上网价格调整以后,火电企业是否会将此转嫁给煤炭企业,从而对刚现暖意的煤炭价格形成新一轮打压呢?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说,当前我国煤炭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煤电之间的联动传导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顺畅。因此,煤炭企业暂时不必担心火电上网电价下调将导致煤炭价格下滑。相反,如今大秦铁路已经开始检修,主要煤炭港口也开始囤煤,这些因素都将带动煤炭价格继续小幅回升。
总体上看,此次火电上网价格调整是决策部门利用价格机制引导能源产业结构升级和绿色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体现了我国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决心,有利于调动火电企业实施脱硝及除尘设施改造的积极性。
此次火电上网价格的调整虽然与煤电联动无关,但也使煤电联动再次成为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关注的焦点。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国家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和环保电价政策显然是利好消息。不过,对于火电上网价格的下调却未必能欣然接受,毕竟上网电价的下调等于从电力企业口袋中 “掏钱出来”。尽管自去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滑,火电生产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但电力企业显然不会希望过早调整上网电价,毕竟电价收入才是补上过去电煤价格高企时形成的历史欠债的主要力量。
同时,煤炭企业也在担心,上网电价下调以后,电力企业是否会把下调电价的成本转嫁给处于上游的煤炭企业。如此一来,本就处于产业寒冬期的煤炭企业日子可能更不好过。
这一系列担心的背后,更多的是出于对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正是由于长期以来煤电之争从未得到根本性缓解,导致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 “各怀心事”,因而很难真正从发展层面去解读相关政策背后的积极意义。
当然,此次调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进一步完善煤电联动制度的紧迫性。长期以来,我国火电网上电价的调整与煤炭价格变动并非同步。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一路走低,跌幅早已超过5%的幅度,但受调整周期限制,火电上网价格和销售电价并未联动。煤电联动的滞后性,客观上也加剧了企业对于市场价格“风吹草动”的敏感度。
联动机制调整机遇来临
业内人士表示, 《决定》所涉及的能源价改,也为电价改革指出方向,有望加快煤电联动机制与终端电价的进一步联动,在保障居民、农业、公共机构用电的基础上,放开终端电价。
据分析,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经过了2008年和2013年两次重大调整,已实现与国际油价间接接轨。与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同的是,气价有出厂价和终端价的问题,出厂价未来会将存量气价与增量气并轨,这有望于2015年实现,但这是一个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与可替代能源挂钩的联动机制。
由于电价改革一直被认为处于停滞状态,成为改革难点。业内人士指出,电价与气价有很多相同之处,关键是上网和销售电价的改革。煤电关系影响着最终电价,煤价已经市场化,但电价还没有,这影响到发电企业积极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 “383方案”建议,实行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开展 “竞价上网”,形成以双边合同市场为主、竞争市场为辅的竞争性电力市场。
但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形成,仍需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输配电价,直购电方案才能实施。同时,调整煤电联动新机制。
专家指出,销售电价正在推进阶梯化,在保障居民、农业、公共机构的最低用电需求下,可 “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放开销售电价。不过,居民最低用电额度是多少,如何确定则涉及电网公司的利益,需要明确,而价格的监管也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