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3月24日发布关于印发《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对标定目的、标定内容、标定管理、标定前准备工作、现场标定工作、标定后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其中标定内容为:通过系统物料平衡计算,测定示范工程的物耗、水耗以及三废排放等主要指标。通过系统能量平衡计算,测定示范工程的能耗及能源转化效率。
标定目的为:标定示范工程的物耗、能耗、水耗以及三废排放等主要指标,掌握示范工程能源转化效率和二氧化硫(so2)、氮氧化合物(nox)及二氧化碳(co2)等排放强度。掌握示范工程的生产负荷、各机组及转动设备运行情况、产品品种及质量指标、安全环保措施、投资强度及经济效益,判断以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值。总结示范工程的运行经验,查找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操作和技术改造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建议。
此前,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切实提高煤炭加工转化水平,加快煤炭由单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同时,要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