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吐鲁番市农业局召开剧毒(高毒)农药及硝基复混肥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执法支队、各区(县)农业局局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会上,党组成员农业局副局长林勇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小结,对剧毒(高毒)农药及硝基复混肥的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长田世峻对吐鲁番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硝基复混肥安全管理进行了解说。
会议强调,结合《2016年吐鲁番市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的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五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的通知》,各区(县)农业局是行政主管部门,要担当起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的经营许可销售备案及管理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承担起农资销售市场的监管及检查责任。确保实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市农业局林勇副局长在会议总结中要求:一是各区、县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区县执法人员不足的单位,要抽调相关专业人员联合执法。三是定于每周四上报剧毒高毒农药及硝基复混肥管控工作的进展情况。四是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店、店不漏产品。
此次会议的召开,落实了农药经营许可职能的转换,明确了区县农业局管理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的主体责任,实现了谁发证许可,谁负责市场监管,谁保证安全的管理制度。对今后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促进农药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