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化工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该省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在2019年底,启动本地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化工、焦化、炭素等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
根据《意见》,2022年底前,河南省城市建成区内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将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其中,退城入园企业2019年年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中小型企业2022年年底前完成,大型和特大型企业2025年年底前完成。
河南省石化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东表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是河南省当前的迫切任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化工企业搬迁的时间表,加快了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促进了城市工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据苏东介绍,当前,涉及搬迁改造的70多个化工企业是搬、是改、还是淘汰已有初步意向。与此同时,河南省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已有一半以上在化工园区中,并在濮阳、平顶山、焦作、洛阳、许昌、三门峡等地涌现出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化工园区,这些园区也将成为这些待搬迁企业的“新家”。
他提到,河南省石化行业要立足产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化工企业搬迁,促进城市工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各企业也要从全局出发,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搞好搬迁改造工作和安全稳定生产。
河南一些重点化工企业负责人也纷纷表示,《意见》对化工行业整合非常有利,尤其是加大了企业搬迁改造力度,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可以促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竞争力。但是,也存在着搬迁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筹措等问题,希望政府可以出台完善、具体的配套政策。
对此,《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搬迁改造企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各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搬迁改造项目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特点,完善金融服务;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产业集聚区或新设立工业园区要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