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22日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前实行天然气淡季价格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通知决定,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并鼓励通过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终端销售价格。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重点减免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负担,对新建扩建医疗场所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对于此项政策,通知明确,也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疫情发生后,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服务业、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经营压力明显增大。”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降价政策惠及用户约5000万户,涉及用电量约3.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工商业用户电量的四分之三。按5%的降幅测算,每千瓦时可降低3.3分钱,预计2月份至6月份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440亿元。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初步测算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50亿元。两项政策合计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590亿元。对于之前用户已交的电费,电网企业要按照降价标准退费或抵减。
“现在正值冬季消费旺季,上游供气企业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基本上浮20%到顶,已放开的实际价格更高一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通知决定,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一般情况下,淡季价格政策实施期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该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降价措施尽快落地,该负责人表示,将强化政策落实,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