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要加快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
《指南》提出,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指南》指出,要加强技术攻关。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南》强调,要促进集聚发展。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指南》还要求,要加快淘汰落后。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附件4
现代煤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一、基本情况现代煤化工是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对拓展化工原料来源具有积极作用,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重要补充。本实施指南所指现代煤化工行业包括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和煤制乙二醇。现代煤化工行业先进与落后产能并存,企业能效差异显著。用能主要存在余热利用不足、过程热集成水平偏低、耗汽/耗电设备能效偏低等问题,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潜力较大。
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以褐煤为原料的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为155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为2000千克标准煤/吨;以烟煤为原料的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为140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为1800千克标准煤/吨;以无烟煤为原料的煤制甲醇能效标杄水平为1250千克标煤/吨,基准水平为1600千克标煤/吨。煤制烯烃(MIO路线)能效标杆水平为2800千克标煤/吨,基准水平为3300千克标煤/吨。煤制乙二醇能效标杄水平为1000千克标煤/吨,基准水平为1350千克标煤/吨。截至2020年底,我国煤制甲醇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15%,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25%。煤制烯烃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48%,且全部产能高于基准水平。煤制乙二醇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20%,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40%。
二、工作方向
(一)加强前沿技术开发应用,培育标杆示范企业。加快研发高性能复合新型催化剂。推动自主化成套大型空分、大型空压增压机、大型煤气化炉示范应用。推动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绿氢与煤化工项目耦合等前沿技术开发应用。(二)加快成熟工艺普及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1.绿色技术工艺。加快大型先进煤气化、半/全废锅流程气化、合成气联产联供、高效合成气净化、高效甲醇合成、节能型甲醇精馏、新一代甲醇制烯烃、高效草酸酯合成及乙二醇加氢等技术开发应用。推动一氧化碳等温变换技术应用。
(二)加快成熟工艺普及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
1.绿色技术工艺。加快大型先进煤气化、半/全废锅流程气化、合成气联产联供、高效合成气净化、高效甲醇合成、节能型甲醇精馏、新一代甲醇制烯烃、髙效草酸酯合成及乙二醇加氢等技术开发应用。推动一氧化碳等温变换技术应用。
2.重大节能装备。加快高效煤气化炉、合成反应器、高效精馏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高效降膜蒸发技术等装备研发应用。采用高效压缩机、变压器等高效节能设备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3能量系统优化。采用热泵、热夹点、热联合等技术,优化全厂热能供需匹配,实现能量梯级利用。
4余热余压利用。根据工艺余热品位的不同,在满足工艺装置要求的前提下,分别用于副产蒸汽、加热锅炉给水或预热脱盐水和补充水、有机朗肯循环发电,使能量供需和品位相匹配。
5公辅设施改造。根据适用场合选用各种新型、高效、低压降换热器,提高换热效率。选用高效机泵和高效节能电机,提高设备效率。
6废物综合利用。依托项目周边二氧化碳利用和封存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变换等重点工艺环节高浓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试点。推动二氧化碳生产甲醇、可降解塑料、碳酸二甲酯等产品。加强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
7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强化现有工艺和设备运行维护,加强煤化工企业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减少非计划启停车,确保连续稳定高效运行。
(三)严格政策约束,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煤化工产能,加快淘汰退、工作目标到2025年,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达到30%、50%、30%,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